上海明确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广告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作者:奶粉智库网
2022-02-10

奶粉智库网讯,2月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该《指引》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特医食品广告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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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悉,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是为了规范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引导商业广告代言人及代言活动相关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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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据了解,该《指引》明确,含有商业植入广告的综艺节目中,参与的明星艺人、社会名人等,以自己的名义为植入的商品、服务进行了推荐、证明,符合广告代言人的定义,应当履行广告代言人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同时,《指引》指出,广告代言活动应坚持导向正确。《指引》将“利用发生违法犯罪、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的明星艺人进行广告代言”“以扮演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烈士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形象进行代言”“借严肃政治议题开展商业宣传,恶搞经典、歪曲历史等违法违规商业营销宣传”“宣扬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铺张浪费、‘娘炮’‘耽美’等不良文化”“炒作个人隐私、软色情等低俗庸俗媚俗现象”等明确列入广告代言活动负面清单。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推进《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的落实,依法加强对商业广告代言活动的监管,有助于积极打造良好的广告生态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自:奶粉智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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