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智库网讯,3月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简称工作报告)提交大会审议,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的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明确将加快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民生、社会、环保领域的立法。
(图源:新华社官方微博)
据了解,我国现行妇女权益保障法是1992年由七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该法实施近30年来,有力促进了妇女在各方面权益保障水平的提高,推动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深入人心。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妇女权益保障领域仍存在一些老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并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又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比如,我国现行法律中对于“歧视妇女”的含义不够清晰,而这一立法空白多次在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对中国政府履约报告的结论性意见中被指出,成为敦促我国完善法律政策措施的关切重点。
在2021年12月提请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增加了“歧视妇女”的含义,规定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基于性别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曲相霏指出,“这可以说是修订草案的最大亮点之一。”
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修订,表明了我国消除一切形式对妇女的歧视和权益侵害的国家立场和决心,面对国家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加强保障妇女权益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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