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智库网讯,8月4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杭州市虚假违法广告公告(2021年第1期)。据了解,2021年上半年,杭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媒体广告监测监管,依法查处了杭州宏沃贸易有限公司婴儿奶粉广告违法案、杭州云荷廷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医疗广告违法案等违法广告案。
奶粉智库网了解到,杭州宏沃贸易有限公司婴儿奶粉广告违法案中,当事人在其网店销售“较大婴儿配方奶粉2段”商品,详情页中含有“含量超群乳铁蛋白为保护力加冕,科技解密母乳珍稀营养,亲近源乳比例促进DHA吸收,珍稀乳磷脂营养组成,比例接近源乳,亲近源乳,口感天然温和给宝宝妈妈般温柔呵护”等宣传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条之规定,构成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声称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广告的违法行为。
鉴于当事人接到通知发现问题后及时主动整改,积极配合调查,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社会危害较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2020年11月,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0元。
广告宣传的红线有法可依,婴配粉生产及销售企业应对法律规定有清晰认知并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