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智库网讯,近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中国新西兰有机产品认证互认安排实施事项的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新西兰初级产业部关于有机产品认证互认的安排》(以下简称《互认安排》),在满足《互认安排》要求的前提下,新西兰和中国的有机产品认证制度和结果是等效的。《互认安排》适用于列入《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但不包括水产品和纺织品。有机加工产品将至少包含95%的根据新西兰官方有机产品保证计划或中国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生产认证的有机原料。
在认证证书和标识方面,每批输往新西兰的中国有机产品均应附有中国认证机构颁发的英文有机产品认证证书。在新西兰销售的中国有机产品应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有机码和认证机构名称。在我国销售的新西兰有机产品应加施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有机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