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智库网讯,近日,福建莆田市仙游县城一母婴店因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被鲤城市场监管所处罚。
据了解,鲤城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母婴用品店进行检查时,在货架上发现9罐“Briffney™ MICROPROTEIN”牌奶粉,均为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外包装上均没有中文标签,当即予以查扣。经查明,当事人店内经营的9罐奶粉均是从线上平台采购的,共购进了12罐,购进价198元/罐,销售价398元/罐,货值共计4776元。目前共售出了3罐,获利600元。此外,当事人建立的进货台账也不齐全,无法提供上述奶粉供货商的经营资质材料和进货单据,也没有供货商的联系方式。
执法人员介绍,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中文标签必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产品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一律按不合格产品做退货或销毁处理。
最终,执法人员对该商店下达了奶粉下架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600元和暂扣的9罐奶粉,并对其处以罚款8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