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智库网,3月15日,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最高检发布了12件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贵州省紫云县检察院督促整治抑菌霜违规添加禁用物质行政公益诉讼案。
最高检指出,针对违法经营违规添加禁用成分的抗(抑)菌制剂,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可以督促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抗(抑)菌制剂生产销售乱象得到有效整治。
最高检通报的案情显示,贵州省紫云县某母婴用品连锁店,将违规添加含有强效激素的违禁物质丙酸氯倍他索酸酯的“七草两叶抑菌膏”面霜向消费者售卖,部分使用该面霜的婴幼儿出现不良反应。
2021年1月10日,根据媒体反映,某母婴用品连锁店2019年5月以来共计销售江西某公司生产的“七草两叶抑菌膏”抑菌面霜327盒,该面霜外包装上标有“用于抑制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大肠杆菌”的治疗功效说明。随后,紫云卫健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某母婴用品连锁店进行检查,发现该连锁店销售的“七草两叶抑菌膏”面霜均没有《产品检验报告》。
最终,紫云县卫健局对紫云县某母婴用品连锁店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七草两叶抑菌膏”面霜,下架涉案抑菌霜100盒,并处罚款4800元。
据最高检介绍,当前我国“消”字号抗(抑)菌制剂违规添加禁用成分现象多发,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依法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在销售环节进行监管的基础上推动溯源治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企业,并通过专项整治发现监管漏洞,助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护婴幼儿身体健康。
(责任编辑:黄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