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每月扣除2000可行吗?

作者:奶粉智库网
2022-03-28

奶粉智库网讯,3月25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明确“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这项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公安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3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2019年1月1日起,我国新一轮个税改革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个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5000元,并引入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扣除却仍然是“空白”,而婴幼儿的养育成本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今年2月份,育娲人口研究智库发布的《中国生育成本报告2022版》显示,消费性支出是养育成本的主要部分,根据2019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据测算,0岁至2岁婴儿的养育成本平均每年为21559元。


“将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必要的,也是我国鼓励生育政策有效落地和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政策选项,更是扩大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完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机制,通过积极财政政策释放生育能力、带动经济活力的重要体现。”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将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扣除项共同发挥作用,成为改善民生、提高国民整体素质的重要财政支持政策。


在张依群看来,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应综合考虑婴幼儿生长成本、家庭照护成本、生育政策导向、物价水平等。但从近期看,婴幼儿的直接照护费用是衡量扣除标准的关键,初步应确定在每月扣除2000元。如此不仅可有效提升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还可以形成鼓励生育的导向作用;从长远看,婴幼儿照护费用还应随着经济水平、照护标准、财政能力、生育效果等有序提升,成为鼓励生育的重要经济手段。


(责任编辑:利佳洵)

来自:奶粉智库网
分享
0
相关文章
我要评价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用户评论
小程序
个人中心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