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继江苏省徐州市8月2日发布《徐州市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后,江苏省泰州市市场监管管理局、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泰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范了医疗机构特医食品经营使用管理的工作措施,要求相关单位落实医疗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管理与质量管控、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附通知文件:
8月10日,继江苏省徐州市8月2日发布《徐州市医疗机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规范(试行)》后,江苏省泰州市市场监管管理局、泰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泰州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经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的通知》。
通知明确规范了医疗机构特医食品经营使用管理的工作措施,要求相关单位落实医疗机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行业管理与质量管控、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附通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