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冰冷”的一面,法律也有温暖的一面。近日,一则“贫困夫妻养3孩偷9罐奶粉被抓,江苏张家港检方决定不起诉”的暖新闻,就引发舆论关注,也体现了司法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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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澎湃新闻报道,抚养三个孩子的年轻夫妇小姜和小兰由于经济拮据,分三次在超市偷盗了9罐价值1138元的奶粉,双双被以盗窃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江苏张家港市检察院审查后,对小两口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罪轻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意见书,建议对两被不起诉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检察人员之后还凑钱买了一箱奶粉和一些玩具,在节假日期间到小姜夫妇的住处进行回访。
都说“法不容情”,但也有句话是“法律不外乎人情”。这二者并不矛盾,只是说法律有其刚性,也与人性相通。而该案中,办案的检察官的处理,就让当事人和民众感受到了法律蕴含的这“冷”与“暖”两面。
“暖”不意味着放弃法律基本原则。法律当然有“冰冷”的一面,那是因为法律中规定了法律责任。“法律有牙齿,必要时会咬人”,就是这个意思。
盗窃罪有三项入罪标准:盗窃财物数额较大(事发地江苏立案起点为2000元);两年内三次以上盗窃(不管合计数额多大);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不论次数也不论数额),符合一项即可。小姜夫妇一年内三次盗窃,确实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当地公安对其刑事立案和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并无不妥。
就此而言,小姜夫妇理应为他们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应承担的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这里面的民事责任,是指他们必须退赔超市损失。行政责任即是当地公安可能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但法律的刚性并不排斥人性化,恰恰相反,是跟人性深层次相通的。该案中,鉴于当事夫妻盗窃行为属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的情形,检察机关依法可以“相对不起诉”决定,而涉事法院也行使了自由裁量权,豁免了小姜夫妇的刑事责任。
值得细说的是,这份温情并不止体现在案庭之上。针对此案,如果当地检察院只是大而化之地简单化地审查一下,按照法律框架向法院提起公诉,也并不乖谬。
但本案的承办检察官没有止于此,而是深入了解案发经过和嫌疑人家庭情况,“对这起简单盗窃案件的全貌逐渐有了清晰的认识”,找到了对他们有利的全部因素,最后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此后又带着礼品回访,将人性化执法做到了极致,达到了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这也让人想起被传播挺广的“美国纽约法官审判老太婆偷面包案”:上世纪30年代,纽约贫民区一老太太为了饿着肚子的孙子偷面包,结果被当庭判拘役,但处罚作出后法庭上的人都向其捐出50美分——为冷漠所付的费用。张家港此案也让人看到了同样的温情。
不背离法治精神,不拘泥呆板做法,将当事人当“人”看,这也是这类人性化司法举动最打动人性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