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智库网讯,据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卫生健康委召开的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消息,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条例》明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以上假期基本都处于全国较高水平。
江西省卫生健康委主任王水平说,此次《条例》共修改了36条,删除了19条,增加了4条。江西也成为全国第2个完成《条例》修改的省份,标志着三孩生育政策的配套法规在江西正式实施。
据悉,《条例》还取消了与三孩生育政策不相适应的规定,取消生育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删除征收社会抚养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分和相应的法律责任等条款,如有关《生育证》、计划外生育、计划生育协议等规定;且针对很多家庭因为缺乏充足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而“不愿生”“不敢生”的现状,《条例》系统性增加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的内容,如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新修改的《条例》明确,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的计划生育家庭,将继续实施现有的奖励扶助措施。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增加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上述人群建立健全生活、养老、医疗、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的条款;对独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的,增加了“其子女所在单位应当每年给予适当的护理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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