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智库网讯,11月5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发布关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授权委托书有关要求的公告。
公告指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2021年第10号)》要求,境外申请人按新国标申请注册(含变更、延续),原已提交授权委托书无内容变化的,在提交新行政许可事项时不必重复提交,但需由申请人出具相关内容无变化的承诺书。
今年3月24日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2021年第10号)》中曾指出,对已获注册的产品配方,申请人按新国标申请注册(含变更、延续)的,应按《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材料项目与要求(试行)(2017修订版)》提交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材料不再重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