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四川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并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对包括保健食品在内的食品会议营销等行为进行了规范。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安全总监余德仲谈到了目前保健食品销售市场存在的虚假宣传问题。他表示,“目前我国批准的保健食品只有27种功能,但有的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推荐时,不同程度存在超出批准的内容、虚假夸大产品功能的问题。”
会议、健康讲座、药店销售等,是不少人接触保健食品的一种渠道。如何整治这些市场乱象?《条例》对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宣传等行为进行了规范,相关规定如下:
1、食品销售场所的食品经营区域与非食品经营区域应当分开设置,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销售。销售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的,应当在销售场所设置专区或者专柜,不得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并设置相关食品的提示牌。相关食品应当按照食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贮藏方法存放。
2、销售保健食品的,应当在显著位置标注警示用语和消费提示信息。
3、举办食品宣传推介活动不得作虚假或者误导消费者的宣传。在食品经营场所外,以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举办线下食品宣传推介活动的,应当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举办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对宣传推介活动全程录像保存备查。
4、食品小作坊不得接受委托生产加工或者分装食品,不得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加工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膳食用食品。
除此之外,四川还制定了全新的整改办法,今年5月,四川市场监管局发布《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探索建立保健食品“良币驱逐劣币”沙盒监管机制实施方案》,进一步遏制保健食品行业劣币驱逐良币乱象,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和消费权益。
“沙盒监管”明确进入盒内经营主体的基本条件,对在“盒子”里面的企业,采取包容审慎的监管措施,同时杜绝将问题扩散到“盒子”外面,属于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实行容错纠错机制,并由监管部门对运行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管,以保证测试的安全性并作出最终的评价。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按照公平有序的原则,积极引导,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创新合理设置监管规则,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企业,促进保健食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利佳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