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切实稳定生鲜乳运输销售秩序的紧急通知(鲁牧畜函字[2020]5号)

作者:
2020-02-06

关于切实稳定生鲜乳运输销售秩序的紧急通知

鲁牧畜函字[2020]5号

各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有关市畜牧中心:

根据调度情况和各地反映,自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受交通受阻、消费减少等因素影响,生鲜乳运输销售出现困难。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确保“菜篮子”产品和农牧业生产资料正常流通秩序的部署要求,尽快稳定生鲜乳生产,保障奶类产品供应,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沟通协调。要及时了解生鲜乳生产运输销售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当地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汇报反映,争取政策支持;要加强与交通、商务、公安、工信等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将生鲜乳纳入重要物资供应绿色通道,协调解决交通通行证办理等运输问题,保障生鲜乳运输通畅。积极协调乳品加工企业,稳价敞开收购,确保奶畜养殖场正常生产和销售。

二、加强指导服务。要采取科学方式,强化指导服务,推广先进实用技术,降低养殖成本,提高生产质量效率。及时引导养殖者根据市场需求,淘汰落后产能,优化奶畜结构,调整产品产量,降低生产损失。与养殖场建立服务联系机制,及时了解掌握生产运行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通过电视、网络、公众号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奶畜养殖场、生鲜乳收购站等从业者的生产风险意识。要把乳品的营养价值、强身健体功效等作用宣传到千家万户,增强消费者信心,扩大奶制品消费,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2020年2月2日


来自: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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