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一些不法商家搭上预防新冠肺炎的“顺风车”,夸大产品功效,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购买使用。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案件。
1、2020年1月31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广告监测,发现南京某保健食品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有关蜂胶产品广告,广告中含有“预防新冠状病毒肺炎”“对多种疾病具有治疗作用”“对抗击冠状病毒发挥一定作用”等内容。经查,该广告中的蜂胶产品为保健食品,不具备治疗疾病功能。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四条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上述涉嫌违法广告,并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2、2020年2月1日,南京市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法广告。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南京某母婴用品店负责人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含有“赐多利奶粉可以对抗肺炎,抗击SARS。2020年,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持续升温,每天一杯赐多利,预防加强才是最大的保护”等内容广告。
当事人利用“疫情”虚假宣传,其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南京市江北新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