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智库网讯,11月2日,珠海市举办全面深化改革促进高品质生活专场新闻发布会,珠海市医疗保障局(下称“珠海市医保局”)业务分管负责人介绍了最新惠民政策,并具体讲解了“三孩”医保配套政策:“三孩”医疗费纳入生育保险范畴,提高新生儿医保支付限额。
(图源:南方+)
首先是“三孩”生育医疗费用已纳入到生育保险范畴。自2021年5月31日起,珠海市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人员(参保职工、失业人员等)生育三孩的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切实保障参保人生育保障权益。
其次是扩大产前检查支付范围。产前检查发生的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支付范围的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支付。产前检查项目不再设立常规项目和备查项目。
再者符合条件终止妊娠的医疗费用纳入到医保范畴,同时增加了这一群体的产假时间。职工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终止妊娠(含宫外孕终止妊娠)住院期间的费用,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以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诊治合并症、并发症的费用按职工生育保险有关规定支付。女职工怀孕未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假从原来的15天调整为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可享受15天至30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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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珠海提高新生儿医保支付限额。从2022年起,在母亲妊娠期内以母亲名义参保的新生儿,出生后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2万元、8万元提高至40万元,将有效解决患病新生儿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问题。
珠海市医保局副局长王同兴提醒,出生的新生儿需要在每年9至12月集中参加第二年城乡居民医保,其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直接调整为40万。如果是在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不属于集中参保,还是按新参保不足6个月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6个月至1年的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的标准执行。